规范管理丨我院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医疗合法。我国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已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的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原则,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了重要基石。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习,2021年4月22日,上虞第三医院邀请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上虞分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金洪波,为全院职工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会上,金洪波科长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适用范围、监管体制、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多面解读说明,紧扣医保实际工作,指出医务工作者与参保人要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并列举案例详细解读《条例》在平时诊疗中的体现,突出强调常见的错误。力争让工作人员掌握《条例》的内容,在未来的工作中规范行为,能准确运用,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医保科陈丽燕科长,就目前医院在收费中碰到的常见的、需要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讲解。
尾声,陈安院长对区医保局长期以来对我院的关心、支持、帮助,及金洪波科长在百忙之中前来我院进行政策的系统解读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后,要求全院高度重视本次学习和培训,全院职工要坚持合法经营,守住法律红线;对照《条例》仔细进行研读、分析并融入工作之中;对照《条例》,全院各科室积极开展科内自查自纠,以查促改,强化整改落实,争取把医保工作做得更好!